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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180440号提案的答复

日期:2019-08-21
   
陈立波,龙桃仙,曹佳懿,陈元欣,张丽琴,李相友,刘青,彭义香,陆继红,陈厚志,李建军,李中泽,贺漪,黄金元,宋晓婕,王永明,高颖委员:
    你们好!你们提出的关于推动停车位共享,缓解中心城区停车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对于你们提案中的建议,我公司领导高度重视,组织所属单位和部门进行了调查研究,并会同市房管局、市城管委等单位认真进行了办理。现综合各单位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政府采取大数据,统计中心城区尤其是主要城市节点附近各小区、单位停车位数量的建议
    2016年,我公司所属停车场公司通过公开竞标取得了武汉市城市道路智慧停车经营服务5年经营权。截止2018年3月底,已运营道路停车泊位约1.5万个,“武汉停车”注册用户约90万;同时,停车场公司管理运营路外公共停车场33座,提供停车泊位约7000余个。
    2017年为6月6日,在停车场公司的推动下,“武汉停车”联合深圳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捷停车),深圳市前海亿车科技有限公司(蜜蜂停车),武汉无线飞翔科技有限公司(停哪儿)等单位,成立武汉智慧停车联盟。联盟旨在通过整合了各成员单位的停车位资源(包括路内停车位和路外停车位在内的50多万个停车泊位),当车主使用上述任何一家APP便可到平台内所有停车位停车。
    对于提出的大数据利用,2018年初停车场公司已启动相关工作,目前正在积极探索实现的路径,并组织相关系统的设计及研发工作。
    二、关于政府出台相关政策,激励、引导车位业主有意愿提供其拥有的闲置停车位为社会提供共享服务,并获得合理的经济或其他回报的建议
    推动停车位共享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合力工作,需要由政府主导,各部门、各单位通力配合。房管局作为物业行业主管部门,将以政府有关停车位共享的政策为依据,配合相关部门指导、引导物业企业在具备条件的小区推行停车位共享工作。一是指导物业企业做好停车位共享政策的宣传,引导业主正确认识推行停车位共享的意义,并且以尊重小区业主意愿为前提,按照业主大会决定和业主意见有序推进停车位共享。二是在推行停车位共享工作中,指导、督促物业企业制定并落实车辆停放、安全防范、消防管理等制度,引导车辆按规定线路行驶和指定区域停放,同时,做好道路、停车场地及设施设备的维护,创造良好的停车秩序和小区环境。
    据了解,我市目前尚未出台统一停车位编码相关规范,除我公司运营的道路泊位按照行政区划、片区代码、泊位编号的6位编码规则进行科学编制施划外,其余大量泊位都是管理运营单位按自己实际需求进行编制施划的。我公司将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建议,出台泊位编码相关编制规范,停车泊位建设单位必须按照编制规范统一执行,相应职能部门进行监督管理,为提供共享停车位服务做好准备。同时,我公司将积极支持和配合相关部门推动停车位共享工作,通过加大对道路临时停车文明规范服务的监督管理、继续深入开展多渠道的政策宣传活动等,引导市民养成道路泊位规范停车、自觉付费的良好习惯,为促进道路停车秩序良好,缓解停车难问题发挥积极作用。
    对于泊位共享后所在地的管理和安全问题,建议建立完善的共享泊位政策机制,同时可考虑加入保险公司投保。使用泊位共享的用户必须进行实名制认证,运营平台知道是谁停的车,有什么问题可以及时找到车主。同时,针对每个用户建立信用体系,若用户违规、超时停放则记入信用体系,达到一定次数拉入黑名单。这样既可以维护停车秩序,也可以保证泊位业主的利益。加强对共享停车市场的规范化管理,接入公安、交管系统,对共享停车位运营商的资质进行审查,对于有问题的用户,不予注册通过,利用制度化、法律化手段将共享停车位业务迅猛发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车辆违章、车中财物甚至车辆丢失等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对于需求方车辆进出问题,建议使用车牌识别技术自动放行。在出入口处安置高清摄像头,用户预定之后,后台将预订信息发送到管理系统进行存储,当车辆到达时,使用高清摄像头抓拍识别车牌,与预订信息比对,二者一致则自动抬杆放行。
    对于车位引导和反向寻车问题,建议使用行车诱导,在小区或共享停车场的主干道上放置引导屏,并提供停车泊位平面分布图,帮助用户快速找到泊位。对于大型的小区或停车场,安装反向寻车系统等技术手段,帮助用户快速取车。
    对于利益分配问题,建议小区共享泊位收益分成比例为:车位业主60%、小区物业20%、运营公司20%。各方的职责也有划定:车位业主负责按时段将自己空闲的车位资源发布到平台。小区物业负责引导预约到车位的车主找到制定车位以及小区的安全问题。运营公司负责通过平台提供发布共享车位人员和位置,以及预约车位的人员和车辆车牌信息给到小区物业,以及利益分配核算的工作。对于社会停车场泊位收益分成,停车场收费权所有人70%、运营公司30%比较合理。
    关于预定时间未到及超时停车问题,用户在预定时间内未到达,保留车位半小时,超过时间后取消资格,并且不退回订金。若用户在预订停车时间结束后超时停车给泊位业主造成不变,超时部分加收超时费用,另外记入个人诚信记录。当违规行为达到一定次数时,将用户列入不诚信名单,限制预定功能。
    三、关于政府采取激励措施和优惠政策,引进第三方为作为停车位共享的营运主体的建议
    停车场公司作为专业的国有停车场投资建设运营公司,将积极运用“互联网+停车”技术,与互联网企业合作推动共享停车事业发展。
    今年,停车场公司重点推出车位共享系统,对居民小区和政府企业、事业单位大院主要采用出入口PDA或在手机上安装app,可完成进出闸口控制功能,待成熟后将考虑对接入系统的相关停车场的出入口道闸进行改造。此外,管理人员通过PDA或管理APP扫描车主二维码,就可以查询预约车辆及当前泊位车辆的信息,以及会员用户的信息。该系统争取年内上线运营。
    今后,我公司还将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提高行业履职尽责能力,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为缓解中心城区停车难作出贡献。
    感谢您对市城投集团公司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武汉市城投集团公司
2018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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